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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政府关于韩国劳务(访问就业制度)防止欺诈的声明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2-04 评论 0 条
 围绕访问就业制度可能会发生以下欺诈行为,请注意不要上当受骗。

<有关欺诈行为的举例说明>

① 有人称“未满25周岁及除朝鲜族以外的汉族等也可以根据访问就业制度在韩国就业”。
- 按照规定,访问就业制度的对象只限于满25周岁的朝鲜族。

② 有人称“获得了韩国有关机关关于进行韩国语教育的委任”,在中国进行韩国语教育,招集学员。
- 事实上,从没有任何一个韩国机关把韩国语教育委托给中国的特定机关。

③ 有人称“如果参加学习韩国语的课程,可以保证在韩国的就业”。
- 按照有关规定,以访问就业签证入境韩国后,需要在韩国产业人力管理公团接受就业教育后自行找工作。

希望您特别注意不要受到以上三种情况及其他进行类似虚假宣传行为的欺诈。

咨询电话 010)65326774/5
咨询邮件
consul@koreanembass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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