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出国劳务>韩国劳务>韩国制定对越南劳务人员新政策

韩国制定对越南劳务人员新政策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3-11 评论 0 条
 据越南《西贡解放报》6月21日报道,韩国劳动部和司法部近日通报,从2007年6月起,韩国将对在韩的越南研修生和劳务人员实施新政策。
  
  根据上述新政策,越南研修生3年合同期满后,如果雇主继续聘用,研修生返回越南至少1个月后才能重新聘用。对于结束劳务合同期为3年的劳务人员,若按时回国,6个月后将获准赴韩国从事务劳。对于已结束劳务合同而雇主同意继续聘用的劳务人员,在1个月内可再次赴韩,这部分人员不必测试韩语。在韩国从事农业养殖、建筑和水产的务劳人员,劳务合同期满后按时回国者,如果愿意重返韩国从事务劳者,将优先登记。

(本文仅表明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及其管理员立场.) 推荐 收藏 投稿 打印 返回 关闭
上一篇:关于韩国劳务商务部官员的解释  
下一篇:赴韩劳务的新政策 - 放宽对朝鲜族赴韩国打工限制
    评论加载中…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论坛 -  网站投稿 -  广告服务 -  帮助中心

版权所有:山东出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