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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中国公民可以获得哪些领事保护服务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2-29 评论 0 条
  中国外交部21日发布《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详细介绍了出境中国公民可以获得的领事保护服务。 

    《指南》说,当进行诉讼或寻求医疗救助时,出境中国公民可以请领事官员推荐律师、翻译和医生。 

    当驻在国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可以请领事官员协助撤离危险地区。 

    当在海外被拘留、逮捕或服刑时,可以请领事官员前往探视。 

    当遭遇意外时,可以请领事官员协助将事故或损伤情况通知国内亲属。 

    当遇到生计困难时,可以请领事官员协助与国内亲属联系,以便及时解决所需费用。 

    当与亲友失去联系时,可以请领事官员协助寻找失踪或久无音讯的亲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领事官员可为在国外合法居留的中国公民颁发、换发、补发旅行证件及对旅行证件上的相关资料办理加注;为遗失旅行证件或无证件的中国公民签发旅行证或回国证明。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条约,领事官员可为中国公民办理有关文件的公证、认证;在与所在国的法律规章不相抵触的情况下办理中国公民间的婚姻登记手续。(注:不能直接认证中国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也不能为中国国内有关机关出具的其他证书或文书办理公证。) 

    同时,领事官员不可以为出境中国公民做以下事项: 

    不可以为中国公民申办签证。 

    不可以代为在当地谋职或申办居留证、工作许可证。      

    不可以干预所在国的司法或行政行为。 

    不可以参与仲裁或解决与他人的经济、劳资和其他民事纠纷。 

    不可以代为提出法律诉讼。 

    不可以帮助在治疗、拘留或监禁期间获得比当地人更佳的待遇。 

    不可以代为支付酒店、律师、翻译、医疗及旅行(机/船/车票)费用或任何其他费用。 

    不可以将中国公民留宿在使、领馆内或代为保管行李物品。 

    不可以代为购买免税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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