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政策法规>日本技能实习研修生概况

日本技能实习研修生概况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2-10 评论 0 条
 关于技能实习研修生

在研修制度的基础上,日本于1993年设立了“技能实习制度”,研修生在完成了一段时间的研修后,通过测评便可以转为技能实习研修生。日本有关法令称,部分研修生转为技能实习是因为有些工种通过短时间研修很难完全掌握相关技术,因此需要进一步进行技能实习。

日本入境管理法把技能实习的居留资格归为“特定活动”,定义是“由法务大臣指定的个别外国人的有关活动”。

1、技能实习制度的基本含义

法务省告示第141号规定,技能实习制度是以发挥日本作为发达国家之作用,取得与国际社会相协调之发展和以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更具实用性的技术、技能或知识,协助发展中国家培养担负经济发展之人才为目的而设立的,是对研修制度的一种补。

2、研修生向技能实习制度的转移

研修生经过一定期间的研修之后,在接受了“研修成果评估”和“居留状况评估”后,报请法务省批准将其居留资格由“研修”改为“特定活动”后,便可进入技能实习。如未获批准,只能回国。

转为技能实习生后,便以劳动者的身份看待,可转为技能实习的工种截至2000年3月14日共59个。

3、技能实习期限

法令规定,技能实习生居留资格的变更被批准后,其研修期限即研修期加上技能实习期合计不得超过2年。

1997年4月24日,日本法务省和劳动省发布法令,宣布8个工种的研修生在研修期限超过9个月后,允许将其研修和技能实习的合计期限由2年延长至3年。

1997年10月27日,日本又追加了13个工种的最长研修和实习期限可由2年延长至3年。

目前,研修和技能实习期限合计由2年延长至3年的工种共21个,包括机械加工、电镀、机械检验、电子仪器组装、手脚架、配管、内部装修、塑料成形、女式及儿童服装制造、模框施工、男式服装制造、钢筋施工、金属冲压加工、铸造、家具制造、涂漆、铁工、水产品制作、建筑木工、门窗装修制作、工厂板金。

4、技能实习生的责任

日本要求技能实习生必须充分理解日本的技能实习制度的基本含义。在技能实习期间,必须完成实习计划和服从企业的领导,努力学习技术、技能和知识。回国后须将学到的技术、技能应用于本国经济之发展。

5、有关劳动法规的适用

技能实习制度虽然是为完善研修制度而设立的,但技能实习生已被看作劳动者,因此在技能实习期间,日本的劳动基准法、劳动安全卫生法、最低工资法、劳动者事故补偿保险法等有关劳动者的各项法令均可适用之。

6、更换实习企业和工种

技能实习生虽然作为劳动者受法律的保护,但由于其资格是在接受在研修企业从事和研修同一工种的工作为前提的,因此在技能实习期间,若更换研修企业或工种,有受到法律惩处之危险。

7、技能实习的待遇

法令规定,在技能实习期间,根据《技能实习合同书》,工资将取代研修期间的研修津贴。研修津贴是为了保证研修生完成研修而支付给研修生的必须实际生活费用,工资则是根据劳动的等价交换原则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具体工资水平由研修生和接收企业签订合同确定。

8、工资的支付

根据日本《劳动基准法》第24条规定,技能实习研修生的工资根据《技能实习合同书》记载的日期每月1次直接全额支付给技能实习生本人。

9、加班

由于研修生已属劳动者,因此可以加班并获得加班费。技能实习生可通过加班多赚钱。

10、纳税

在日本,根据法令劳动者必须向国家交纳税金,一般是由工资的支付者即企业直接从工资中扣除,代替劳动者交税。技能实习生和日本劳动者一样,由企业从工资中扣除税收金额。

11、水电煤气费

和日本职工一样,在技能实习生居住的设施内,一切水、电、煤气等生活费用均由使用者全额负担,日后另行收取,由本人支付。

12、临时回国

(1)、在技能实习期间,如须回国,往返费用由本人负担。

(2)、技能实习期间的休假,如果休假天数未超过有薪休假天数,工资如数支付,如超过,超过天数的工资将被扣除。

(3)、若想取得有薪休假,须提交《休假申请报告》。若想取得超过有薪休假天数的休假,须提交《缺勤申请报告》,但缺勤休假一般不会被批准。

(4)、临时回国须到入境管理局办理《再入境许可》,所需费用由本人负担。

13、其他

无论何种理由,技能实习期的延长或变更居留资格,都不会被承认。因此,技能实习一结束,须在法务省批准的居留资格期限内,离开日本出境。
(本文仅表明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及其管理员立场.) 推荐 收藏 投稿 打印 返回 关闭
上一篇:日本研修政策和法规  
下一篇:关于研修津贴的说明
    评论加载中…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论坛 -  网站投稿 -  广告服务 -  帮助中心

版权所有:山东出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