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以下是JITCO关于研修津贴的说明(日本) 关于外国人研修生的生活津贴、技能实习生工资的支付,已经在日本的有关法律和法务省入管局于1992年公布的《关于研修生及技能实习生的入国、在留管理指针》中,做出了有关规定。但根据日本有关当局进行的2001年度研修生在留状况的调查结果显示,有关研修生生活津贴的支付仍比较突出。基于此,日本国际研修协力机构(JITCO)在其2002年7月号的内部刊物《桥》上,对研修津贴的支付做出说明: 在与研修生派出机构签订的协议中明确研修津贴金额和派出管理费日本的研修生接收团体与外国的研修生派出机构签订接收研修生的协议。该协议为研修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双方签署的协议中,必须明确和研修生派出机构的关系,研修生的待遇等基本事项。同时,还应对研修制度的宗旨、目的、研修内容、研修期间、事前研修、研修事业必须的经费的分担,研修津贴与管理费的分离等,在协议中做出具体规定。研修生的研修津贴由日方的接收团体或接收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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